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权主义评论(二)
编者:星期一(9月14日)本号将会对此文进行一些概括和评论,敬请留意。请先阅读:巾·帼 | 凯瑟琳•麦金农: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权主义评论(一)
正如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进步意义一样,他的确看到了妇女在家庭之外就业具有进步意义。“不管旧家庭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内的瓦解是多么可怕和令人讨厌,但因为现代工业在家庭制度范围之外的生产过程对妇女和男女少年、儿童给予了极其重要的位置,所以为家庭两性关系的更高形式创造了新的经济基础。”他也发现,显然,“由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个人形成的劳动力共同体,在资本主义形式下,固然是腐败和奴隶制的邪恶之源,但在适当条件下,必然会成为人类发展的源泉”[2]。婚姻中的性是另一件事情,“通过排他性,性本能被神圣化,通过法律对本能进行检查,通过道德美化使自然戒律表现为情感联系——(这就是)婚姻的精神本质”[3]。但是,马克思还认识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家庭关系“保持着非对抗性,从理论上来说,是因为它们是资产阶级实施统治的实际基础,也因为在资产阶级形式下它们也是使资产阶级之所以成为资产阶级的重要条件”[1]。尽管马克思对妇女状况发表了简洁的见解,但他没有系统地认识到在何为自然和他视之为自然的问题上,他与他所批评的资本主义社会持相同观点。2.《资本论》(I):P189一490,P377。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为了生产过程而存在,而不是生产过程为了劳动者而存在”。3.卡尔·马克思,“Chapitre de marriage”,引自朱丽叶·米歇尔,《妇女:最漫长的革命》(“Women:The Longest Revolution”),原文见《从女权主义到解放》(From Feminism to Liberation),Edith Hoshino Altabch,London:Schenkman,1971,p. 107 n. 9。1.卡尔·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The German Ideology),Moscow:Progress Publisher,1976,第1页,又见《卡尔·马克思选读》(Marx:Selected Writing),McLellan主编。“资产阶级撕掉了罩在家庭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家庭关系降低到仅仅钱的关系。”(P224)以及,“目前的资产阶级家庭,建立的基础是什么?是资本,是个人的财产。这种家庭仅仅在资产阶级中获得了它的完全发展。而在无产阶级的家庭中实际是并不存在的,它存在于公开的卖淫”。无论如何评论马克思对待妇女的态度,他最大的失误也是他最好的辩解,即他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只是过渡性的。在这一点上,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就没受到指责,也不需要什么辩护。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是马克思主义者尝试理解和解释妇女从属地位的一本开创性著作。这本著作受到了广泛批评,主要是因为它的材料,而它的方法却是颇有影响力的。通过列宁对这本书中许多要点的经常的引用,恩格斯所作推理的方法和方向,如果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问题”的全部观点和方法,也代表正统马克思主义对此问题的立场。恩格斯认为,在阶级社会中,妇女作为一个群体是通过家庭的特有形式而受到压迫的。在阶级出现以前的性别平等的社会秩序中,性别决定劳动分工。直到私有财产的产生,与随之出现的阶级社会,分工才成为一种等级制。人类学的证据也说明了这个论点。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作为“个人生活”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妇女分属于“资产阶级家庭”和“无产阶级家庭”,妇女在经济上的从属地位是剥削阶级关系和核心家庭结构的必要纽带。不是生物学的依赖造成了妇女在社会地位的从属,而是因为阶级社会把她们的生殖能力贬低到这样的地位。恩格斯把这个观点应用于分析家务劳动和对孩子的照顾,妇女传统的工作、专偶制(monogamy)、卖淫等妇女的性问题。社会主义通过把妇女融人工作群体之中,把她们在家里的孤立的“私人”劳动变成“公众”的社会生产,以此消除对妇女的压迫。通过消除资本主义制度阶级划分产生的私人和公共的分离,社会主义为妇女的解放提供了根本条件[1]。由此,恩格斯承认妇女遭受了特殊的压迫,与男人相比,她们是二等公民,这表现在家庭结构中,是先于现有的经济秩序而产生的,应当改变。恩格斯试图把妇女的从属地位放置到必不可少的但可以变化的社会关系整体之中〈和阶级社会一样既必不可少又可以变化)去分析。他的著作承诺,妇女的情况已经纳入到导致阶级关系变革的社会改造的理论中去。他建议,最低限度地,妇女的平等,包括她们和男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入有薪劳动力队伍,将不仅促进妇女这个群体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将改变资本主义社会。恩格斯的著作对当代的理论家有持续的影响力[2]。一些理论家通常放弃使用他的资料,而借用他的“洞察力”[3]或他的“社会历史分析方法”[4],或者宣称“通过另一种不同的途径......达到了他的结论”[5],证明他们有资格改变或者延伸他的主题。当人们不引用恩格斯的话的时候,他的观点反而得到最准确的表达[1]。2. 《重访恩格斯:新女权主义文集》(Engels Revisited:New Feminist Essays)一书从不同角度对这种影响力进行了阐述和批评,London:Tavistock,1987,Janet Sayers,Mary Evens,and Nanneke Redclift等编辑,其中,Moira Maconachi的论文《恩格斯、性别分工和家庭》(“Engels,Sexual Divisisons,and the Family”)批评恩格斯的自然主义,P98-112。3. 朱丽叶·米歇尔《妇女的财产》(Woman’s Estate),New York:Random House,1971;盖尔·卢宾(Gayle Rubin),《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The Traffic in Women:Notes on the ‘Political Economy’of sex”)见《迈向妇女人类学》(Toward an Anthropology of women),Rayna R.Reiter主编,New York:Monthly Review Press.1975,P164。4. Branka Magas,《性政治:阶级政治》(“Sex Politics:Class Politics”),载《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80,1971年3一4月,P69。5. 卡伦·萨迟(Karen Sachs),《重访恩格斯:妇女、生产组织和私有财产》(“Engels Revisited:Women,the Organization of Production,and Private Property”)使用本方法,见《妇女、文化和社会》(Woman, Culture, and Society),Michell Z. Rosaldo和Louise Lamphere主编,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1.例如,列宁说:“尽管颁布了种种解放妇女的法律,妇女仍然是家庭的奴隶,因为琐碎的家事务压迫她们,窒息她们,使她们愚饨卑贱,把她们缠在做饭管孩子的事情上,极端的非生产性,琐碎的、劳神的、使人愚钝的、折磨人的工作消耗着她们的精力。什么时候开始了反对这种家务劳动的大规模的斗争(为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所领导),更确切地说,开始把琐碎的家务劳动普遍改造为社会主义大经济,那时候才开始有了真正的妇女解故、真正的共产主义。” V. I. 列宁(Lenin),《妇女与社会》(“Woman and Society”),见《妇女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作品选读》(The Woman Question:Selections from the Writings of Marx, Engels, Lenin, and Stalin),New York:Internanonal Publisher,1951,P56。例如,兹瑞特斯克(Zaretsky)在开始分析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关系时,指出“讨论结束男人的霸权地位将会使我们倒退到历史开端中,即家庭和阶级社会的产生”。他争辩道,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从社会中分裂出来的一个王国”,通过回应商品生产的社会化而得到发展,而妇女受压迫的原因在于她是孤立存在的[2]。社会主义是解决妇女问题的途径。由于不能区别恩格斯的理论和自由理论,许多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倾向于根据市场和家庭、公众和私人、男人和女人的活动范围的区别,来解释相似的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作和生活的区别。尽管恩格斯的论述并没有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普遍认同,尽管,或许是因为他受到了许多误解——这是他的论著必然遭遇的命运——但恩格斯关于妇女状况研究的一般方法,却被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充分接受了,甚至在引用时都不用提到他的名字和做出注释[3]。或者,有人依然怀疑,那就自己查阅吧。2.兹瑞特斯克(Eli Zaretsky),《社会主义与女权主义III:社会主义的政治与家庭》(“Socialism and Femimsm III:Socialist Politics and the Family”),《社会主义革命》(Socialist Revolution)4,1974年3一4月,P85,P91,P96。3.对恩格斯的一个普遍的误读又没有加注使用的例子包括Richard Edwards,Michael Reich And Thomas Weiskopf,《资本主义体系:对美国社会的激进分析》(The Capitalist System:A Radical Analysis of American Society),Englewood Cliffs, N.J:Prentice Hall,1972,p. 325,“男人的霸权地位可能是在社会中一个群体压迫另一个群体的第一种形式;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大部分社会中男人支配着女人”。Evelyn Reed接受了这样的观点:“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原始社会的性平等消失了”,《妇女的革命:从母系部落到父权家庭》(woman’s Evolution:From Matriarchal Clan to Patriarchal Family,New York:Pathfindetr Press,1975),Eleanor Leacock,《<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概论》(Introduction to Origin,Heidi I. Hatrnann);《资本主义、父权制及因性别的分工》(“Capitalism,Patriarchy,and Job Segregation by Sex”),载《符号:文化与社会中的妇女期刊》(Signs:Journal of Women in culture and Society)I,Spring 1976:137。有趣的是,恩格斯的理论方法的影响好像是独立于摩尔根(Morgon)的资料而建立的,虽然恩格斯声称是以这些材料为基础,摩尔根的资料却受到广泛的怀疑。恩格斯把妇女的利益纳入阶级分析中,使妇女利益在阶级分析中合法化。他试图解释妇女的状况,但却不能自圆其说,这与其说是因为他有性别歧视,不如说是因为他所运用的唯物主义的本质使然;更确切地说,是他的唯物主义实证主义——具体说是其客观主义——要求他持性别歧视的观点。他假定男性的优势地位,而且必须这样做,虽然这种优势地位本应该得到解释。只有在假设男性优势地位的本质特征是天生的,他的论述才成立;只有预先假设了是男性控制了性别的分工,两性性行为的品质也是在男性统治之下的,他的论述才能够跨越时代而成立。他的实证主义使他在资料运用方面的不准确成为致命问题。他描述自己的想法,把它归因于自己的所见,而后又赋予其一致性和必要的动力。在他的理论中,如果有什么存在,它就必然存在;这样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一件事件存在而另外的事件不存在。如果这些事件被证明不存在,或者就像性别平等一样从来未曾存在,他的这一理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也许,这就是尽管有相反的资料和暗示,恩格斯却相信妇女曾经拥有过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因,这样两性间的最终平等就此可以历史地作出预见了。他是依赖于目的论而推出他的解释的;他必须根据现有的事实解释现状,而不能根据不存在的事实解释;不幸的是,性别平等并不存在。根据恩格斯的观点,妇女的地位是那些导致“家庭起源、私有制、国家”产生的社会力量的作用而形成的。他假定回答“妇女第一次从属于男人是怎样发生的”的问题与询问“为什么妇女会受压迫和怎样改变压迫”是一样的。他把一时一次的现象等同于永久的根本原则。对恩格斯来说,资本主义代表了妇女从属地位和经济阶级对抗的最高发展形式;所以要改变从属地位必须在资本主义形式下理解这一种地位。但是他也发现,妇女受压迫,先于资本主义而出现,它随着第一个阶级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恩格斯没有把历史放到目前的情况中来看,因此他没能揭示出反抗资本主义是否就是反对所有的妇女的从属现象。这种观点有双重意义,当需要女性专偶制保证私有财产的父系继承时,出于这个原因,妇女“最初”成为“被贬低,被奴役,丈夫淫欲的奴隶,仅仅是生育孩子的工具”。同样,以私有财产形式表现的对剩余产品的单独占有把社会分割为两大对立阶级,开始是前资本义社会(奴隶制、封建制、商业制),后来进人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普遍化。这种发展急需一个国家来控制阶级之间的冲突,达到为统治阶级谋取利益的目的。因此,私有财产的产生、阶级分化、妇女受压迫和国家之间“同时发生”,相互需要,通过国家机器把生产和社会控制中男人对男人的剥削与专偶制婚姻及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妇女对男人的附属联系起来[1]。恩格斯指出,在这四种“同时发生”的社会进步形成文明社会之前,在氏族社会中,也存在着劳动的性别分工,妇女经常从事家务劳动,但妇女的社会地位与男人是平等的或高于男人。在对偶制婚姻这种比专偶制婚姻更早的家庭形式中,妇女在家庭中具有极高的地位,血统也按照“母权”来计算。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统一的氏族分解为两大对立的阶级,形成了孤立的家庭单元。随着生产退出了家庭领域,妇女被留在了家庭里,更多的私有财产被集中在男人的手里,血统也逐渐按照“父权”来追溯,标志着恩格斯所说的“女性在世界上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2]。因此,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妇女全面进入生产领域,是结束妇女在家庭中的孤立地位和从属地位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导致妇女受压迫的私有财产所有制和阶级关系结束后,妇女的解放将得以实现。恩格斯在一篇经常被引用、但却经常被错误解释的文章中概括了他的观点:个体婚制(monogamous marriage)[3]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劳动的最初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迸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1]。
关于这个分析,威尔霍尔·瑞奇(Wilhelm Reich)写道:“恩格斯......正确地总结了这些关系的本质......阶级分化的起源在男女关系的对立中可以发现”[2]。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总结说恩格斯认为“性别的优势是整个人类不公正结构的基础”[3]。两种解释和恩格斯一样使用了一个片面的社会因果关系,但两者对恩格斯的因果关系的解读都失之偏颇。恩格斯认为,无论分工是建立在性别抑或任何别的基础上,剥削性不是它固有的特点。他认为,劳动的第一次分工是男女之间为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另一方面,最初的阶级对抗,也许发生在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男女之间的对抗——并非男女之间劳动的分工——是随着经济阶级而出现。在恩格斯看来,阶级和性别对抗在发展时间上相吻合,但在发展路线上并不同。2.威尔霍尔·瑞奇(Wilhelm Reich),《性一政治:论文集》(Sex-Pol:Essays),1929-1934,New York:Random House,1972,P182。3.凯特·米利特,《性政治》(Sexual Politics),Garden City,N.Y. ;Doubleday,1970,P120。恩格斯并不认为妇女是一个阶级。虽然经常被人误解,恩格斯并不认为“男女之间的第一次阶级分化奠定了工人阶级受剥削的基础”,也不认为对工人的压迫是对妇女的压迫的“延伸”[4]。对恩格斯而言,性别划分了劳动的分工,而非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他的被广泛引用、引人注目的观点——妇女是男人的“奴隶”(“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地出卖为奴隶”)和丈夫在家庭中“是资产者(而)妻子则代表无产阶级”的提法[1]——虽然有强烈的暗示性,却本质上是隐喻的。妇女是一个阶级的看法使资本主义制度呈现为一种家长制社会的形式,而不是一种(经济的)阶级社会形式,在这样的社会里,家长制是合适的家庭结构。把阶级关系建立在社会性别关系基础上,使历史的根本动力成为两性之间的斗争或辩证关系。这是一种观点,但这种观点不是恩格斯的[2]。在恩格斯的著作中,家庭形式支撑并反映的,是经济组织的变化而不是基于性别的历史唯物法;而家庭形式的变化将改变生产结构的看法,与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好相反[3]。4. 苏珊·威廉斯(Susan Williams),《女同性恋主义:一个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Lesbianism:A Socialist Feminist Perspective),Radical Woman Position Paper, Mimeograph, Seattle,April.1973,P3。1.《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P137,P134。2. 如果这种关系被理解为是因果而不是一种相互关联,它就意味着性别冲突引起阶级冲突。因此Shulamith Firestone在论证“在经济条件的影响下,现实是具有精神性欲的(psychosexual)”观点时能够求助于恩格斯,她还建议分析“精神性欲的阶级根源”(The Dialectic of Sex:The Case for feminist Revolution,New York:Bantam Books,1970,p.5,11)。Charlotte Bunch详尽阐述这一观点如下:“阶级分化是男性优势的副产品,它不仅根据经济标准划分妇女而且还为消除早先母权制力量的残余服务”:Charlotte Bunch和Nancy Myron主编,《阶级与女权主义》(Class and Feminism,Baltimore: Diana press,1974,P8)。3. 在一次特点鲜明的阐述中,恩格斯写道:历史唯物主义是“关干历史发展过程的观点,它探寻社会经济发展中,生产和交换方式的变化中,社会分化为不同阶级的过程中,以及这些阶级的相互抗争中所有重大历史事件的最终原因和巨大动力”;弗·恩格斯,《社会主义:乌托邦和科学》(Socialism:Utopian and Scientific),E. Aveling 翻译,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35,P16。在恩格斯关于社会性别的历史考察中,提出从群婚制(group marriage)向对偶婚制(pairing marriage)的转变将妇女与一个男子共同置于一个家庭背景中,其标志是母系血统。从对偶婚制向专偶制的转变,则消除了共同的背景和妇女对于血统延续的权力,而将她留在现代核心家庭中。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宣称它能更好地解释社会的变化,恩格斯对这些转变的历史时刻的解释就显得很不充分。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对偶婚制最初出现于从野蛮状态向原始状态的转变中,此时奴隶制和私有财产已经存在了,但还未普及;而阶级社会尚未出现。尽管女性和男性在各自不同的领域中劳动,但在男性工作的公众世界和女性家务劳动的私人世界之间并无差别。社会仍然是一个大的集体家庭,其中两性都为了生产各种用品而劳动:对偶婚制与早先的群婚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偶婚制中一个男人只和一个女人一起生活。男性可以一夫多妻或不忠诚,但女性不忠诚则会受到严厉惩罚。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孩子则被认为是母亲家庭中的成员(母权,“mother right”)。这种婚姻形式为什么、又怎么样产生并取代了群婚制的呢?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之间的关系,越是随着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从而随着古代共产制的解体和人口密度的增大,而失去森林原始生活的素朴性质,就必然越使妇女感到屈辱和压抑;妇女也就必然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的权利,取得暂时地或长久地只同一个男子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这个进步绝不可能由男子首创,这至少是因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1]。
恩格斯似乎认为,在一个较小的空间有更多的人的存在——更大的密度——就会产生出每个对妇女性交更高的要求。他关于妇女宁愿同一个男子结婚的观点的基础含糊不清。似乎可以假定,当前妇女主要按男性的而不是她们自己的意志性交的现实,在这一制度“起源”时就己出现了。对偶婚制的出现是因为被性的要求所围困的妇女需要它。既然人们生活得如此密切,难道人口密度的增加不能导致性交减少,从而减轻拥挤状况,或延续已经扩展的群体吗?恩格斯没有解释,而是假定限制妇女只能与一个男性而不限制男性只能与一个妇女这种制度比起对两者都无限制的制度是一个进步。他没有解释,而是假定男性喜欢与不同的伙伴性交并把它强加给妇女而妇女却不想与不同的性伙伴性交[1]。他对男性的色欲未作解释。在什么情况下妇女会“渴望贞洁”?马克思主义者更常用的方法是探询引发一个人体验这种欲望或者发现这种社会规则必要或有利的条件。男性有权多妻或不忠诚,而妇女被要求忠诚;这样的事实使人疑惑妇女究竟从这种重新安排中赢得了什么。由于“母权”应该已经给予了她们在氏族家庭中至高无上的权力,此时妇女大概无须接受她们并不想要的情况。1.母职的负担不是答案,因为从怀孕的可能性来说,与多个男子和一个男子性交是一样的。断言频繁多变的性交对妇女而言一定意味着羞耻和压迫,并不能解释一个本来如此的社会的“起源”。结果被表述为原因。对社会变化的解释是:贞节的妇女需要丈夫(不贞节的妇女,或许正在和不忠诚的丈夫交往);男人却随时准备着迎接“事实上的群婚所带来的愉悦”。在此我们看到有性欲的男性、处女和妓女,符合历史的黎明到来之前的基本的色情文学的剧本。恩格斯继续写道:“正如以前容易得到的妻子现在具有了交换价值而可以购买一样,劳动力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特别是在畜群完全转归家庭所有以后......根据当时社会的习惯,丈夫也是食物的新来源即家畜的所有者,而后来又是新的劳动工具即奴隶的所有者。”[2]恩格斯不加思考地把事物、社会意义、物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联系起来。妻子如何“被获得”,更不用说被出卖?妇女被出卖是因为畜群成为家庭财产了吗?如果妻子被丈夫购买,母权又是怎样了?劳动力被出卖“正像”妇女被出卖一样吗?这些区分如何成为“当时社会的习惯”?为什么畜群首先被看作是财富?为什么妇女没有拥有或管理畜群?为什么丈夫没有被买卖?奴隶制的出现真的是因为“家庭并不像牲畜那样迅速繁殖。现在需要有更多的人来看管牲畜;为此正可以利用被俘虏的敌人,何况这些敌人像牲畜一样,也是可以继续繁殖的”[1]吗?因为牲畜比人的生殖效率更高,所以奴隶出现了,是吗?2.《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P118—119。与这样解释一个无阶级群体的社会状况的方法相反,马克思问道:“什么是黑人奴隶?一个黑种人。一种解释和另一种一样好。一个黑人就是个黑人,他成为奴隶仅在一定关系之中。一架棉纺机是一架用于纺棉的机器,它成为资本仅在特定的关系之中。撕破这些关系它就不再是资本就像黄金本身不是钱或糖不是糖的价格一样。”[2]马克思显然坚信造成一个妇女喜欢家庭生活的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因为她是女性。恩格斯接着进行的解释就如解释奴隶制社会关系的形成原因,只是因为那个社会存在着需要奴隶从事的那些工作一样。2.卡尔·马克思,《工资一劳动和资本》(Wage-Labor and Capital).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71,P28。恩格斯写道:“由于不能确认生身父亲而只承认生身母亲,意味着对妇女即母亲的高度尊敬。”[3]在一个对血统和母性赋予特定的社会意义的背景下,认为社会尊敬与唯一可能追溯血统的制度必然相关是毫无根据的。母亲能认出来不一定意味她们会得到尊重。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清楚为什么妇女—— 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群体——非“在家里”;或更进一步说,为什么男性不陪着她们待在家里。恩格斯说:“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需的劳动工具,从而,他也取得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在离婚时,他就随身带走这些劳动工具,而妻子则保留有她的家庭用具。”[4]恩格斯认为,事情的这种状态不需要解释。妇女在家庭之中的位置是两性间劳动分工的延伸——最初没有剥削,“仅仅以生殖为目的”。但它怎么成为家务劳动了?这个问题最多地被论述为:“决定两性之间的分工的原因,是同决定妇女社会地位的原因完全不同的。有些民族的妇女所做的工作比我们所设想的要多得多,这些民族比我们欧洲人常常对妇女怀着更多的真正尊敬。”恩格斯没有详细说明决定两性间分工的“完全不同的原因”。他似乎没有想到,社会分工会可能影响履行各种职责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也会影响分工。他再次向我们保证,野蛮时代辛勤劳作的妇女“在本民族中被看作真正的贵妇人......而就其地位的性质说来,她们也确是如此。”[1]——唯恐有人担心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拥有真正的工作而变得不像贵妇人了。1.《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P113一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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